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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评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2-2023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过学生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在学院范围内将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标兵)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五天(11月6日-11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龙E115、117)进行反映。电话:024-56865053。
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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