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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设立“石化大学辽宁省优秀考生奖励金”

发布日期:2015-12-30    作者:     来源:     点击:

“石化大学辽宁省优秀考生奖励金”是由辽宁校友发展基金在我校录取的辽宁考生中设立的奖励金,针对辽宁省普通理工类一批B段、二批次高考成绩超出同批次省控分数线一定分数的考生实行的分层次给予奖励金以及参加创新创业学院(原教育实验学院)选拔过程给予优惠政策的有条件奖励机制(艺术类、体育类、专升本、中职本不在此列)。

一、奖励标准

1、超出同批次省控分数线100分以上(含100分)的考生:给予16000元奖励金,入学后可免试选拔到创新创业学院学习;

2、超出同批次省控分数线90-99分的考生:给予12000元奖励金,入学后可免试选拔到创新创业学院学习;

3、超出同批次省控分数线80-89分的考生:给予8000元奖励金,入学后可免试选拔到创新创业学院学习;

4、超出同批次省控分数线70-79分的考生:给予5000元奖励金(入学后一次性给予),入学后可免试选拔到创新创业学院学习;

5、超出同批次省控分数线60-69分的考生:给予3000元奖励金(入学后一次性给予)。

二、超出同批次省控分数线80分以上分段的奖励金发放条件

超出同批次省控分数线80分以上分段的奖励金均为有条件奖励金。入学后先行给予4000元,未给予部分的奖励金,以每年4000元额度逐年给予的形式来完成,给予奖励金的前提条件为学生在当前学年所修课程(不含重修、公共选修课)全部及格,否则取消本学年及后续学年的奖励金。

上一条: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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