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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083001)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7年6月修订(2017年执行)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环境科学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环境科学问题的现代实验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项目管理工作的能力,能较为熟练地阅读和翻译环境科学领域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研究方向
1、生态修复机理与技术
植物修复、微生物修复、联合修复机理及技术研究,物种与生物多样性的恢复与维持技术,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优化配置及其调控等;
2、环境污染化学
有机污染物及重金属的环境污染化学、污染物在多介质环境中的化学行为、环境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石化废水污染控制化学等;
3、环境生态学与流域生态安全
区域土/水环境污染特征分析、诊断与识别,典型污染物在土/水环境中的迁移、转化规律。
三、学制及培养方式
1、学习基本年限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为1年,论文工作不少于1.5年。
2、培养方式为全日制,指导方式为导师负责制。
四、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获得学位要求总学分不低于31学分,其中学位课18学分。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及学分如下。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提倡导师组集体指导。
硕士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应有新见解。
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含录用)与其所学专业有关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硕士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身份所获得的(与所学专业有关的)每项授权发明专利或授权实用专利按1篇学术论文计。以上所有研究成果均须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七、学位授予
环境科学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实践教学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后,提出学位申请,通过论文答辩,经过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定达到培养目标的,可获得环境科学硕士毕业证,并被授予环境科学专业硕士学位。
研究生课程设置
专业领域代码:083001 专业领域名称:环境科学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备注
学位
课程
公共
必修
自然辩证法
32
2
1
学位课不少于18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第一外国语
128
3
1、2
专业外语
基础
理论
数值分析
48
应用概率统计
专业
环境化学
现代水处理技术与原理
废弃物资源化
必修环节
学术活动
参加学术活动不低于6次,其中本人至少作一次学术报告
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
选修
环境修复原理与技术
环境生物技术
污染生态学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微生物生态学
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方法
环境遥感技术原理与应用
清洁生产与产业生态
近代环境仪器分析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前沿讲座
16
大气环境与废气污染控制工程
环境管理系统工程
公共必选
18
至少选择1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体育
技术经济学
知识产权法
计算机基础及C语言
数据库及应用
补修课程
环境监测
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补修,不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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