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学院!
因学院发展需要,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系主任聘用管理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3〕19号),石油化工学院拟公开选拔部分系主任、副主任。
一、任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
2.能坚决执行学校、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决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3.事业心、责任感强,长期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勤政廉洁,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岗位职责
系主任聘用后,在学院及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按照职责范围,组织完成本系日常教学、教科研及其他工作,认真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教学组织及管理。负责制定本系中长期专业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负责制定(修订)及落实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合理安排教师教学任务,审核学期授课计划,定期进行教学运行情况检查。
2.课程建设与教学研究。组织专业教师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及时分析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反馈、协调工作,做好系与学院之间的沟通桥梁。
3.专业建设。根据学科发展,提出专业建设发展思路,并组织实施;聚焦专业特色和优势,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做好专业教育,听取学生对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学生对专业的认可度;加强专业宣传和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专业影响力。
4.科学研究。带头并组织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参加学术活动,努力提高科研水平。
5.师资队伍建设。协助本单位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教师参加业务进修培训,促进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提升,组织开展新任课教师试讲,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6.其他必要的岗位职责。
三、选聘计划
石油化工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应用化学系副主任1名;能源化学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化学工程系副主任1名;精细化工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四、其他说明
1.系主任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按照文件规定开展换届工作。
2.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并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系主任报名登记表》(附件),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12月12日,报名材料交综合办公室(炼化楼西侧202室 项老师)。
石油化工学院党委
2025年12月9日
下一篇: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辽宁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