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修养,准确评价学生思想行为表现,为学生评奖评优及就业推荐提供依据,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生操行评定实施办法(辽石化大学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各年级开展了2024-2025第一学期操行评定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4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发展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向石油化工学院反映情况。
学院监督电话:024-5686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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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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