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学院!
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石油化工学院组建了专门学院评议工作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安排。认定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报、学院评议工作小组评审,现将石油化工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来电、来访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
现将具体评审情况公示如下: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8人):
陈毅、魏琪、赵慧、石宇森、刘祉琦、郭晨彤、张忠帅、扈佳宁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6日—8日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龙源E座115 、117室)
学院党委副书记(化工原理楼203室)电话:56863385
电子邮箱:syhgxygbzd@163.com
来访请到:原理楼203 或 男高119室找李勇书记。
学校资助工作监督电话:024-56861606
电子邮箱:lnpuzzzz@126.com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431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
上一条:关于取消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资格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将张馨月等43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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